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甘财教[2019]81号)和《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甘财教[2020]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本学年无补考、违纪等不良信用记录,二年级学生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须在全班前十名,学习成绩在全班前三名;三、四年级学生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须在全班前十名,学习成绩在全班前五名;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每生每年5000元。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评审程序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是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和学生工作部指导下进行,按照《兰州工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的要求,由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学院学工办组织实施开展,其具体工作程序和工作时限安排见附件2。 五、名额划分及要求 (一)甘肃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我校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为291名。按照各二级学院二、三、四年级本专科学生人数,各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见附件3。 (二)各学院按照“兰州工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程序”规定的时限将《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和《兰州工业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金初审名单表》(附件6)于10月21日报送学生处。 (三)各二级学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应仔细阅读“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4)后再填写申请。 (四)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兰州工业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按照本科专业(或班级)、专科专业(或班级)分别统计印制装订。在应填报的电子表格中也已做了区分(内分本科、专科两张数据表)。 (五)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的同学有义务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参与公益活动,作为回报学校、回报社会、奉献爱心的需要。 (六)不尽事宜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设立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怀,涉及金额大,影响面广,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各学院在评审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规范评审过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真正代表我校学生的优良素质和精神风貌。
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2.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程序 3.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各学院分配名额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5.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6.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5日
|